基于各个部门法自身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在司法考试体系中的重要性的不同,在对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上,也是有区别的。根据本人的复习经验,可以将其分为四大类:
说实话,我不是一个很赞同用考试技巧通过司法考试的。毕竟法律作为职业是不能用技巧去获得专业知识的。对于法律专业人而言,复习技巧是必要的,考试技巧是次要的。
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
司法考试是让人爱又让人恨、让人惧怕但又不得不接近的东西,爱它是因为他是一个成功的敲门砖,恨他是因为要拿下这块敲门砖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种折磨;惧怕他的“天下第*考”的称谓,但是没有它,心目中的理想只能停留在幻想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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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小技巧】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