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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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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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培训背景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是由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考试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企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资格认证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人力资源员
主要工作的特征是在他人指导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的传递;制作台帐;承办相关业务手续。职能范围局限于人力资源内部。
考试须知
1、考试不及格是可以补考的,其他两年有效。
2、个人申报的话补考要停一次,集体申报不受限制。
每年2次考试,每年的具体考试时间是根据上年的公告来确定的,不是固定的。
分为客观题、主观题、论文的考试统考,时间是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报名须知
全国各省市的劳动局职业鉴定中心,当前好多地方的职业鉴定中心是不受理个人报名的,只受理培训机构/学校的报名。
报名与审核时间
5月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3月份之前递交资料
资格审核时间:4月份
11月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9月月份之前递交资料
资格审核时间:10月份
考试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具体安排是:
上半年,5月的第三个周末(一般是周日)
下半年,11月的倒数第二个周末(一般为周日)